为了进一步贯彻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》,落实好2008年能繁母猪每头补助100元的政策,根据省、市关于做好全区能繁母猪调查统计工作的要求,我区畜牧兽医站积极开展能繁母猪调查统计。凡到2008年7月1日,达8月龄、发育健康,达到体成熟和能够正常配种产仔的母猪,是这次能繁母猪调查统计和享受政策补贴的对象。该调查工作自7月初开始实施,由各乡镇(街道)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相关人员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。在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,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地逐村逐场开展调查统计,做到见人、见猪、见免疫耳标。并能够严格做到不虚报、不漏报,并在省、市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区能繁母猪统计工作。(陆聪)